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12-17 16:46 分类:算命 浏览: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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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婚姻法将于2021年1月1号生效。原来的婚姻法截止到2020年12月31号。新婚姻法叫民法典。
2、在民法典上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就应该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并且到民政局申请登记离婚。离婚协议上面需要说明是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达,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偿还处理的这些事项协商一致,并且有协商结果表达在上面。
3、民政局收到离婚申请之后30天以内,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了,可以向民政局提出撤销申请。如果30天以后双方都还是依然要离婚,那么再30天内去民政局申请领离婚证,没有申请的民政局将撤回离婚。
扩展资料: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法律分析】
根据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我国公民可以结婚的年龄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法定婚龄是指公民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年龄,也是男女双方可以结婚的最低年龄,如果想要结婚的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婚姻机关是不会予以登记的,若双方通过非法手段篡改年龄,骗取结婚登记,这样的婚姻也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对当事人双方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2021民法典关于婚姻的新规为离婚多了三十天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有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扩展资料:
婚姻不能想结就结,想离就离,如今已然有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无疑为夫妻提供了一个反思的契机,也是一个很好的警告。当初结婚过于草率,现在离婚就应当难一点,这样下次再面临结婚时他们才可能变得更慎重。
离婚冷静期,能促进男女的蜕变,也维护了婚姻的庄严,降低离婚率也是必然。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一、2021年民法典婚姻法新规
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2021最新版婚姻法
民法典具体对离婚作出了以下新规定:1、新增了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若一方对离婚反悔的,可以在30日内撤回离婚申请;2、明确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又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3、增加了夫妻一方挥霍财产,离婚时法院可以给其少分或者不分给挥霍一方共同财产。
三、2021年婚姻法有何新规定
根据婚姻法“新规定”,有4类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是无法分割的。
第一类:宅基地。
首先我们看一下宅基地的继承问题,有些人可能根本就没有宅基地的继承权,更不用谈未来的财产分割。首先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所有权是无法继承的,即使是父母也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是说即使你能继承宅基地,也只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
当然也并非所有的子女都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国家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继承给集体内的人,也就是说你的户口必须在家族名下,只有这样才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有些年轻人把户口迁到城市,这样是无法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的,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老房子。
如果你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未来离婚的时候也是不可分割的,因为宅基地是属于集体的,个人只能拥有使用权,所以在离婚的时候,宅基地就不要争了,该是谁的就是谁的,只会属于一方。
第二类:婚前房产。
关于婚前财产,大家最关心的就是房子,主要房子的价值一般比较高,如果能够分割一半,确实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关于婚前房产的分割,新婚姻法是这样规定的:如果是婚前全款买房,那毫无疑问属于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是无法分割的,如果是婚前按揭买房,婚后共同还贷,那么离婚后分割的就是共同还贷部分和房子增值部分。
我认为这也是比较合理的,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应该均分,不管挣钱的多少,两个人都付出了努力。关于婚前财产,我认为不能分割,如果婚前的房产也可以分割,这只会给一些人钻空子的机会,我认为结婚还是要真心相爱,不要因为一些物质因素而形成虚假的婚姻。
第三类:继承的遗产。
遗产的分割还是要看被继承人的意愿,如果被继承人明确指出,遗产只留给一方,并留有遗嘱,这类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是不可以分割的。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明确指出遗产的归属问题,而且在婚姻期间继承了遗产,这份财产是可以分割的。当然如果继承人不止一个,还需要等到继承人之间分割完毕才能进行离婚分割。
第四类:意外伤害赔偿。
有一类财产比较特殊,就是一方因为发生意外而获得的赔偿,比如工伤或者发生一些意外事故获得的赔偿,这类财产虽然也是婚姻期间获得的,但是因为这类财产比较特殊,属于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可以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 【禁止的婚姻行为】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 【家庭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二章 结婚
第五条 【结婚自愿】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禁止结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胁迫结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 【婚姻的无效】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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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婚姻法条款
1、年新婚姻法条款:年新的婚姻法对离婚有什么规定?
2021年新婚姻法法规。
2、年新婚姻法条款:婚姻法新婚姻法条款
3、年新婚姻法条款:年新的婚姻法离婚规定房子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_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不予支持。2021年9月1日婚姻法。
_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_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2021年民法典婚姻法全文。
2021年新的婚姻法离婚规定房子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千零六十二条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2021年民法典婚姻法新规。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并在银行,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千零八十七条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依据]
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_第二十七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_第二十八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不予支持。
_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_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__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千零六十二条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三十二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2020年的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的。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并在银行,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2021版婚姻法内容。
__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千零八十七条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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